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3 09:09:00
6月1日起,西安非居民、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均下调。
近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下调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明确,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4元,第二、三阶梯价格按照1∶1.2∶1.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分别为2.14元/m3、2.57元/m3、3.21元/m3。
同时,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4元,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2.16元/m3;
(二)非居民用气3.14元/m3;
(三)车用天然气4.04元/m3。
西安市发改委要求,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原《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5〕4号)同时废止。
据了解,以居民用气为例,上一次调整为2023年7月,第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分别为2.18元/m3、2.62元/m3、3.27元/m3。
目前,天然气使用为预付费模式,均为提前购买充值。有市民询问,已经购买充值的天然气是否也能享受到降价政策?6月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秦华燃气集团96777热线了解到,如果用户使用的是燃气物联表,自6月1日起新政执行后,所扣用气价格已经自动按照新价格执行,市民无需担心。如果还有人使用的是老式插卡的IC卡气表,可拨打96777热线,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可申请更换新表,或者持卡到营业厅操作,同步执行新价格。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