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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王瑞 张胜利 魏慧芳)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和跨境支付的快速发展,一种新型犯罪形态逐渐浮出水面——利用境外礼品卡倒卖赚取汇率差。此类犯罪以欧美国家流行的礼品卡为媒介,通过VPN翻墙登录WhatsApp等境外社交软件与境外持有礼品卡的人员(俗称“小黑”)联系,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资金流动链条。此类犯罪区别于传统外汇犯罪具有新的特征,一是以虚拟商品为媒介,利用其可跨境交易、匿名性强的特点,掩盖外汇兑换本质。二是将交易伪装成正常商品消费,给监管增加了难度。三是易滋生犯罪链条,衍生出多种犯罪行为。

2024年9月,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这起专门非法倒卖境外礼品卡赚取汇率差,非法营收高达6330万元的犯罪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上述20名被告人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5个月拘役,并处145万至14万不等罚金。宣判后,上述20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2025年2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年非法营收6330万元

2022年4月,以河南省长垣市人周贝、永城市人郑乐、夏邑县人卢成、李奇4人为股东的河南崧之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之莫公司)在郑州市管城区一写字楼内成立,该公司专门从事倒卖境外礼品卡业务。

境外礼品卡是指由境外企业或金融机构发行的预付储值卡,通常以虚拟形式(电子卡)或实体卡形式存在,用户可通过卡内预存金额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这类礼品卡主要面向国际市场流通,常见类型为商品储值卡(如苹果、谷歌、亚马逊等平台的充值卡,可用于购买电子产品、数字内容)、支付平台卡(如PayPal、Visa礼品卡等,可直接绑定境外账户进行线上线下消费)、电信服务卡(如AT&T、Verizon等运营商的充值卡,用于手机话费或流量充值)。凭借其跨境性、流通性,深受跨境电商、留学生、游戏玩家等群体青睐,在国内市场不容小觑,而不法分子则是瞄上了这块市场蛋糕。

崧之莫公司成立后,招募业务员,设立卡商部A、B两组,由卢成负责卡商部A组和公司财务,周贝负责卡商部B组,郑乐负责拉业务,李奇负责后勤。其公司基本的运营模式为:通过 WhatsApp聊天软件寻找礼品卡拥有者——尼日利亚“小黑”,以低于奈拉汇率的价格,通过中间人“林石桥”提供的尼日利亚账户使用奈拉向其付款买卡。拿到卡后再出售给境内收卡人员,收卡人员以低于美元汇率的价格,使用人民币跟崧之莫公司结算。崧之莫公司低买高卖,根据汇率差从中赚取差价。

2022年5月,永城市人芦青经郑乐介绍,在崧之莫公司学习业务模式,并成立郑州市船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未公司),共用崧之莫公司上下游资源,以相同模式开展倒卖境外礼品卡活动。2023年10月,芦青又介绍周谷参与进来,在新密市一写字楼内成立首席团队工作室开展业务。至此,崧之莫公司、船未公司及其工作室共计20人的非法经营倒卖礼品卡的团伙成立,且生意越做越大。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项,外汇包括外币支付凭证或支付工具。案涉苹果卡、亚马逊卡等国外礼品卡从性质上看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案涉国外礼品卡内预存的金额都是以美金计价,表面上交易的是卡,实际上是通过买卖卡的行为,以人民币为桥梁,实现美金和奈拉的兑换,在汇率差中谋取经济利益。截至案发,崧之莫公司非法营收5372万元,船未公司非法营收958万元。

为掩人耳目,周贝等人还在公司开设国内电商部,在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售卖面膜、装饰画等产品,但该业务仅有两人参与,其目的为掩盖主营业务即倒卖境外礼品卡。

冰山下的暗流涌动

2024年3月,新密市公安局接到上级线索,提示辖区内有人非法从事境外业务,遂前往查看,至此案发。到案后,周贝等人辩称其行为不违法,以人民币结算也不涉及外汇。

“快过年了,大家得注意点,做卡得安全第一。我想把奶(奶在此指尼日利亚货币:奈拉)规避一下,让陈曦在家办公,打奶”“关于工作问题,小心点为好,做报表不要奶拉、支出货物。”这是警方取得的聊天记录,“奶”即为奈拉。明知外汇交易应在指定场所进行,仍旧躲避监管从事不法交易,犯意可见一斑。

2024年9月,新密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周贝、郑乐、卢成、李奇、芦青等20人提起公诉。根据2019年1月31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该解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2024年12月1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名被告人被判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至5个月拘役,并处145万至14万不等罚金。其中,主犯周贝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30万;郑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45万;卢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芦青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被处罚金110万元;李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2025年2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令人唏嘘的是,上述被告人还都很年轻,周贝案发时年仅24岁,年岁最大的李奇也不过31岁,正值青春的他们却走入歧路,着实令人痛惜。

此案虽已办结,但是倒卖境外礼品卡的非法生意还在暗处汹涌。此案中,传授郑乐这个赚钱门路的人叫做“黄波”,此人还未到案。从中搭桥提供尼日利亚账户的“林石桥”,潜藏在国外,同样未被抓获。

此类犯罪具有几个特征,给司法监管增加了难度。第一是隐蔽性强,跨境特征明显,犯罪分子利用VPN技术突破网络监管,搭建起境内外勾连的非法交易平台。境外人员(“小黑”)持有大量礼品卡,通过WhatsApp等境外通讯工具与境内犯罪分子联系,避开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交易过程中,双方不进行实名认证,仅通过虚拟身份完成资金流转,使得监管部门难以追溯源头。

第二是支付手段复杂,资金链条隐蔽。此类犯罪往往涉及多种支付工具混用,形成复杂的资金流转网络。典型的交易流程如下:境内犯罪分子以低于正常汇率的价格从小黑处收购礼品卡(通过国外货币“奈拉”结算),然后通过他人收进奈拉并支付给小黑,再将收购的礼品卡通过微信群非法出售给国内的下游卡商,从而形成国内外资金融通赚取汇率差,从中非法获利。在此过程中,犯罪分子利用奈拉等非主流货币进行跨境结算,规避了我国外汇管制的直接监管。同时,礼品卡的数字化特性使其易于分割、转移和变现,为非法资金流动提供了便利载体。

第三是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此类犯罪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人员。上游负责对接境外“小黑”,获取礼品卡资源;中游负责技术开发和维护VPN网络,搭建交易平台;下游负责拓展境内销售渠道,寻找买家。各环节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网络。

警惕衍生犯罪

笔者从淘宝、闲鱼、转转等交易平台搜索“礼品卡”,显示出大量商品信息,均是以美元、英镑等外币标价,以低于汇率价格的人民币进行结算。到消费者手中价格已经低于官方汇率,那么上游是如何以更低价格获取礼品卡?

近年来,倒卖境外礼品卡的非法活动已从单一的汇率套利演变为串联电信诈骗、跨境洗钱、盗刷信用卡等犯罪的“超级枢纽”。这一黑色产业链不仅破坏金融秩序,更成为全球性犯罪网络的关键节点。以非洲为典型输出地,其背后交织着经济失衡、技术漏洞与监管缺失的多重危机,而衍生犯罪的外溢效应更对中国经济安全构成严峻挑战。

境外礼品卡的非法交易链始于上游的“货源”获取。除正当途径购入外,可能会存在犯罪分子通过盗刷境外信用卡、窃取电商平台账户等不法行为,形成“低成本高回报”的原始积累。而在下游,礼品卡还被用于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经济犯罪。部分企业虚构境外采购业务,通过购买谷歌、PayPal礼品卡伪造交易记录,非法抵扣企业所得税。更有甚者,犯罪分子觊觎礼品卡匿名性、流通性和跨境交易便利性,沦为其洗钱的“隐形工具”。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会伪造弹窗,诱导消费者在使用礼品卡输入秘钥等交易信息时进行电信诈骗。

礼品卡犯罪对我国金融安全构成严峻挑战。唯有通过技术升级、法律完善与国际协作,才能有效遏制这一黑色产业链的蔓延。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在案件审查时要更加关注全链条行为,实现上下游一同打击,筑牢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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