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6:42:00
标准认证环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整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共享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提高对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强制性认证监督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认证风险排查和追溯处置等环节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获得认证,2025年11月1日后,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得再出厂销售。
生产销售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掌握市内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单位常态化监管,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加大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抽查结果及时公开、曝光。严禁电商平台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
以旧换新和报废回收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开展资质扩项,提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检测技术服务保障能力;配合工信等部门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强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拆解、回收管理。
打击非法改装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监督检查,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外卖骑手车辆改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定期开展网络交易违法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处置相关违法信息线索。消费者购买、发现非标电动自行车或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相关职能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停放充电和换电环节。鼓励相关企业加强技术研究,提升电梯智能阻止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配合市住建部门稳妥有序推进电梯加装稳定可靠的智能阻止系统。加强对相关电梯的安全监管,防止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情况发生。加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追溯追责环节。在生产、销售、改装环节发现涉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职能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责任部门移交。在查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类型、车辆品牌、购买时间、拼装改装等信息的基础上,将生产、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经营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
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