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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咨询台|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增减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9 09:31:00    

咨询:城镇职工退休时发现自己曾经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复:在退休时,若发现自己曾在某县市区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在待遇核算前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计入个人账户中。通过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的方法,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便是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

咨询: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增减员?

答复:1.增员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增员登记。参保单位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增员业务,不用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参保单位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增员,需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2.减员登记。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减员登记。参保单位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减员业务,不用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参保单位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减员,需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咨询:单位退休老职工去世,请问怎样领取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答复: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结清业务已嵌入退休人员待遇终止流程。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若有余额,将随丧葬抚恤金一起发放。不再单独办理退休人员去世个人账户余额结清业务。

咨询:怎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复:城乡居民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通过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智慧人社、烟台一手通人社专区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人社所或区社保中心等(以下简称“线下渠道”)现场办理,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街道人社所工作人员或村(居)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或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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