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9 10:25:00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严婕 谢博闻)6月18日,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成功将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传唤到案。经查,刘某在明知上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接收非法资金,并侵吞涉案款项,其行为已涉嫌犯罪。
调查显示,2025年5月,刘某在明知上线从事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农村信用社账户提供给对方,用于接收非法资金。此后,刘某将账户内收到的2万元诈骗资金私自取出并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挥霍。经核实,该笔资金系外省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涉案赃款。
目前,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已依法对刘某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出租、出借或出售个人银行账户,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犯罪帮凶。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