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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安检弄虚作假等,东莞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今年已4次被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2:12:00    

日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因入户安全检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9万元罚款。南都记者了解到,这已是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今年以来第4次被罚,此前最多一次被罚9.9万元。

用户存5处安全隐患,安检记录“无隐患”

根据通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岭山分局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开展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发现,由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供应燃气的两家燃气用户中,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49号107室(大岭山粉面世家餐饮店)2处使用可调式调压器;东莞市大岭山镇井前二街19号101室(大岭山夏氏饮食店)1处燃气软管接驳三通、2处连接液化石油气瓶的调压器没有标志或铭牌。

根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第5.2.1.3及第8.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1.8,《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等的要求,这两家燃气用户存在5处安全隐患。

经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曾于2025年2月23日对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49号107室(大岭山粉面世家餐饮店)、2025年3月3日对东莞市大岭山镇井前二街19号101室(大岭山夏氏饮食店)等两家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全检查,《用户安全检查表》记录内容却显示“无隐患”。根据相关规定,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9万元罚款。

今年共已被罚4次,最多一次被罚9.9万元

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搜索发现,此次已是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今年以来第4次被罚。

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今年1月8日通报,2024年12月20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在黄江镇华业路3号101室涉嫌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被罚9.8万元。

此外,今年1月3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在黄江镇华业路3号101室,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140号的严重裁量档次,其被罚9.9万元。

3月3日通报显示,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检,被罚1万元。

根据天眼查消息,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连续多次被罚,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将如何整改?4月8日,南都记者拨打其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不清楚这个情况”。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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